1.招標條件
臨沂市2013年中央財政統籌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建設和管護)項目第三批工程已經山東省水利廳和山東省財政廳以魯水農字[2014]15號文批復建設,項目法人和招標人為平邑縣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局,項目資金已經落實,目前已具備招標條件,F委托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第三批工程監(jiān)理和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和招標范圍
本項目第三批工程位于臨沂市平邑縣。
本次招標共分2個標段,其中監(jiān)理1個標段,施工1個標段,標段劃分情況如下:
2.1監(jiān)理標:對臨沂市2013年中央財政統籌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建設和管護)平邑縣項目施工和保修進行全面監(jiān)理。
2.2施工標:主要包括2011、2012年度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示范工程維護;地方鎮(zhèn)下坡村節(jié)水灌溉工程、平邑街道茄山頭村小型蓄引提水源工程、常山村高效節(jié)水灌溉工程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監(jiān)理標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部頒發(fā)的水利工程施工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近五年具有類似工程監(jiān)理經驗。
3.2施工標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且近五年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投標人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違紀違規(guī)現象。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施工標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5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獲。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山東省水利工程投標固定人員證書、在魯的《誠信管理手冊》和省水利廳出具已辦理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繳納收據(監(jiān)理投標人無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于2014年5月21日~5月27日(每天8:30~11:30,13:30~17:00,雙休日除外),到濟南市和平路35號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206房間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監(jiān)理標每套售價¥500元,施工標每標段售價¥700元,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5.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山東省采購與招標網》和《山東省水利工程招標信息網》上發(fā)布。
6. 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邑縣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局
聯系人:班國德
電話(傳真):0539-4211907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志偉
電話(傳真):0531-86952689
電子郵箱:slzb79@163.com
網址:m.liftco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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